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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保部分
1、保险中的意外指什么?
意外险中的"意外"并不等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那么保险中的意外是怎么定义的?
的确,保险中的"意外"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是有区别的。保险中的"意外"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比如在路上行走的时候,被不知哪里飞来的异物砸破了脑袋,或者是在坐公交车的时候不幸发生了车祸,这些都符合保险中"意外"的定义。这个定义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人们平时认为的意外则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日常生活中,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但是在保险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严格界定引起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意外险中的"意外"。根据保险中"意外"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疾病引起的身故伤残或者医疗费用并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因为疾病是来自被保险人身体内部的异变,并不符合"外来的"的标准。通过对"意外"的认识,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时候我们明明认为是意外,可保险公司却不赔付了。
2、如果投保意外险,是否必须提供被保险人职业类别?
是,必须如实详细提供每个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并请详述其工种。
3、保险公司团体保险对投保人的资格有无限制?
有。有如下限制:a.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合法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集体投保团体保险。该团体所属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相应的团体保险计划。b.根据保监发(2000)133号文规定,投保团体的成员人数多于8人的,投保成员必须占团体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如果投保团体的成员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投保。
4、什么样的人不属于“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的范畴?
分以下三种情况:
(1)有既往症的人员:是指投保事宜患有传染病、先天性疾病、各系统慢性疾病、已有外伤手术等症状的人员,有药物过敏史(与保险责任有关部分)的人员;
(2)投保时已患病住院的人员;
(3)投保前因病假不在岗位达10个工作日以上的人员。
对上述人员,可以视投保团体的保费规模、理赔经验、盈利能力综合评估考虑,而非一律不能参加保险公司的保障计划。
5、旅游的定义
(1)定义旅游的三要素
尽管上文中所提及的技术定义应当适用于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这两个领域,但是在涉及国内旅游时,这些定义并没有为所有的国家所采用。不过,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定义中的三个方面的要素:
——出游的目的
——旅行的距离
——逗留的时间
(2)对出游的目的定义
以该尺度为基础的定义旨在涵盖现代旅游的主要内容。
——一般消遣性旅游,非强制性的或自主决定的旅游活动。他们只把消遣旅游者视为旅游者,并且有意把商务旅游单列出去。
——商务和会议旅游,往往是和一定量的消遣旅游结合在一起的。参加会议公务旅游也被视为旅游。
——宗教旅游,以宗教活动为目的的出行活动。
——体育旅游,与重大体育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旅游。
(3)对旅行距离的定义
异地旅游(Non—10calTravel):许多国家、区域和机构采用居住地和目的地之间的往返距离作为重要的统计尺度。
旅行距离:确定的标准差别很大,从0到160公里)不等。低于所规定的最短行程的旅游在官方旅游估算中不包括在内,标准具有人为和任意性。
(4)对逗留时间的定义
过夜游客:为了符合限定“旅游者”的文字标准,大多数有关旅游者和游客的定义中,都包含有在目的地必须至少逗留一夜的规定。
“过夜”的规定就把许多消遣型的“一日游”排除在外了,而事实上,“一日游”往往是旅游景点、餐馆和其他的旅游设施收入的重要来源。
(5)其他方面
旅游者的居住:在进行市场定位和制定相关市场战略时,了解旅游者的居住地要比确定其他的人口统计方面的因素,如民族和国籍等更为重要。
交通方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规划,一些目的地通过收集游客交通方式(航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轿车或其他工具)的信息来获得有关游客旅行模式的信息。
二、理赔部分
1、什么是理赔?
理赔一般是指保险公司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后,对其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调查及相关处理,并做出赔付或拒绝赔付等理赔决定的过程。
2、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取得保险金?
申请取得保险金的人应为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生前指定,没有指定受益人的,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申请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应该提供保险金份额公证书原件。医疗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等其它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应由本人申请取得,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领取。
3、取得保险金的受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何人申请受领?
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及植物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保险金要由其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申请和受理,其他人无法律文书确认无权申请和受领。
4、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多长时间申请理赔?
《保险法》规定:意外险和健康险的请求时效为2年。
5、发生保险事故后为什么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可以及时取得认定保险责任的有关证据,以便及时、快速理赔。如通知延迟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由受益人承担;如未通知或通知延迟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6、 怎样向保险公司报案?
一般请况发生保险事故应在48小时内拨打我司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06,告知被保险人姓名、保单号码、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后果等信息,同时向本公司索取并填写“索赔申请表”,于意外发生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交本公司备案。除了电话报案,还可以采取亲自到保险公司、传真等其它方式。
7、如何填写索赔申请表?
保险公司为方便客户,设计了通俗易懂的索赔申请表,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该真实、详细填写完整并签名。
8、提出索赔申请后多少天可以得到结果?
收到完整索赔资料后,保险责任明确的正常理赔案件,我司会在10天内给出理赔结果;特殊理赔案件因需要一定的查勘、取证、调阅有关资料等工作,可延至60天结案。
9、保险公司理赔时的依据是什么?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行为,因此其依据是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任何人的解释和承诺都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
10、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怎么办?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客户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保险金是否可以重复赔偿?
医疗费用保险金不可重复赔偿,即使购买多份、多公司保险,各份保单、各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之和不会超过实际发生医疗费用金额。比如,客户购买了意外医疗保额为1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受工伤后,发生¥5000.00医疗费用,社保赔偿了¥4000.00,那么商业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限额为剩下部分¥1000.00。其它保险金可累计、重复赔偿。比如,被保险人因航班延误索赔,如购买多份保险,则可以重复赔偿。
12、 为何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资料?
《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3、领取保险赔款需要交税吗?
按个人所得税管理规定,目前保险赔款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若涉及税收法规改变,则本条回答亦随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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